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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海绵城市消化商品房库存 云南省住建厅解读“稳增长 开好局”

发布时间: 2016-03-15 11:18:10

来源: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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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讯3月14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稳增长 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就落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投入、稳定房地产市场、消化商品房库存”三项工作进展情况简要介绍。

省住建厅总规划师刘学介绍。2016年—2020年全省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900公里、新建海绵城市320平方公里;2016年—2017年,全省县城以上新建公厕1981座,改建提升二类以上公厕3331座,新建旅游公厕160座,改建240座,新建乡镇公厕2000座,村庄公厕1.3万座的目标。省财政筹措3亿元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摆到了稳增长开好局的战略高度。

目前,全省现已累计建成地下综合管廊100.68公里,昆明楼盘、玉溪、曲靖楼盘、丽江等对海绵城市建设做了很多探索,均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16年,全省力争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150公里、竣工62.24公里,计划建设海绵城市35.91平方公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督促昆明市、保山市、曲靖市和滇中新区等在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加快进度,争取尽早竣工投入运营。

刘学介绍。省住建厅将督促指导各地同步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标准规范,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5年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有效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和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二是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

今年,省住建厅将联合与国家开发银行研究设立省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培育并支持专业化企业跨地区开展业务,多渠道全面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在推进厕所革命方面,明确力争到2020年,实现省会城市建成区7座/平方公里,二类以上公厕达到85%;其他城市、县城建成区5座/平方公里,二类以上公厕达到75%,2016年上半年全省所有公厕逐步取消收费的目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细化2016年公厕建设任务,联合省财政厅按照城市新建公厕10万/座、改建提升4万/座标准下拨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启动督查机制,建立月报制度,督导各地6月底前编制完善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加快新建和改建步伐,确保10月底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评定工作。

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方面,省住建厅将加强省、州市级89个重大房地产开发项目跟踪服务和棚户区改造,较好地促进了全省房地产业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目前,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669亿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完成356亿元,商品房销售额达到1667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3145万平方米,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牵头联合其他部门,着力从调整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来稳定房地产市场。对于已供未开工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允许调整为国家支持和鼓励的其他产业项目。

同时对于房地产项目未预售的,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调整商住比例;通过商改住的规划调整,化解商品房库存的结构性问题。

此外还将允许商业地产的大土地证换发小土地证,以便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把握商业地产的开发节奏。刘学表示,省住建厅将依法清理整治涉及房地产的收费,对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保证金一律不得收取。

最后,省住建厅将改进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费缴纳方式,通过按照水、电、气等配套工程进度缴纳有关费用,减少项目前期和开发过程中的资金占用。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将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好地结合市场供求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开发经营策略,降低经营负担,化解资金压力。

在消化商品房库存方面,刘学介绍,目前全省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保持平稳可控,“2015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额较上年增长4.4%。2016年以来,全省商品房销售开局良好,交易情况保持基本稳定,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正朝着有利于化解库存的方向积极调整。”刘学说。

据介绍,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竣工商品房待售面积1948.59万平方米、已竣工商品住宅待售面积1220.54万平方米,与全国情况相比,云南省已竣工商品房待售面积仅占全国的2.7%。

为加快去库存工作,省住建厅将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打通保障性住房消化商品房的通道。“督促全省各地通过摸底调查,将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住房纳入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房源计划。”刘学表示,省住建厅将搭建信息服务和交易平台,引导棚户区改造造居民自主选择购买;明确集中购房类型和购置价格;强化金融贷款支持,取消货币化安置占总投资比例的限制;建立省级奖惩机制,采取行政、金融、司法等措施,督促房地产企业主动适当让价、让利棚户区改造住户购房。明确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房立项时,货币化安置比例低于50%的不予立项;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有力助推商品房去库存。

此外,省住建厅还将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立新市民住房补贴制度,引导和支持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路径。

省住建厅还将转变公租房的筹集方式,“今后不再新建公租房,允许各州、市人民政府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转为公租房。”刘学表示。

最后,省住建厅还将释放住房公积金对房地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公积金管理制度、扩大公积金覆盖面、提升公积金个贷率、推进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完善对公积金管理中心考核办法。”刘学介绍。另一方面,将放宽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物管费;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

刘学表示,将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中间收费,减少贷款人负担。

目前,我省商业性金融机构已将首次购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降至20%,对于购买首套住房和改善型住房的,刘学表示,将按利率自律机制,予以相应的利率优惠;全省税务部门已调整执行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 zhangyun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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